最后更新時間:2011-07-18 07:04:54
東漢末年,軍閥混戰(zhàn),州郡兼并,“歲舉孝廉”已經(jīng)很難保證實施,加之察舉制已經(jīng)成為世家大族的保護傘,無法達到選拔人才的目的,九品中正制逐漸代替察舉制,成為選拔人才的主要制度。
內(nèi)容:九品中正制由三國時魏國尚書令陳群提出,曹丕認可,頒布實施,西晉時期成為主要的人才選拔制度,南北朝時有所變化,直到隋朝科舉制實施乃廢。其內(nèi)容大致如下:首先,由中央挑選“賢有識鑒”的官吏組成中正官,然后按照家世、品德、才干,計貲定品,于中正官所在的州郡選拔人才。人才共分為上上、上中、上下、中上、中中、中下、下上、下中、下下九品。
影響:
九品中正制建立之初,確實起到了選拔人才的作用,其選拔標準家世、品德、才能并重;同時九品中正制的推行也剝奪了州郡長官自辟僚屬的權(quán)力,將官吏的任免權(quán)收歸中央,有利于加強中央的權(quán)力。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,選拔標準開始發(fā)生變化,僅僅重視門第出身。這就使得九品中正制失去了選拔人才的意義。首先,選拔人才的中正官多由二品官吏擔任,而被選拔的人才也多出自二品以上的大族,同時他們也往往出任高級官吏。久而久之,官吏的選拔權(quán)就被世家大族所壟斷,形成了“上品無寒門,下品無勢族”的情形。